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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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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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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岑三十有五,此间共交过五个正经女朋友。

说起来,对于纨绔子弟来说,这个数据不算多。

但倪蔷觉得好笑:正经女朋友?在他们心中,对于这个标准,究竟是如何划分的呢?

她坐正了,听绛仍然说故事一样的把伍岑的情史悉数一遍。

五个女朋友中,有两个是少时玩伴,彼此少年初长成,身体正是发育时,精力旺盛,情窦初开,伍岑的女朋友,多是清纯类型。属于听人说一句调侃的话就能脸红半天的人。

伍岑就喜欢这样的,单纯美好。大抵男人都喜欢这样的。

另有一点,绛仍然说:“伍岑喜欢女人的脚好看。”

他眼睛在倪蔷脚上看一圈,倪蔷一缩,压着声音说:“恋足癖!”

绛仍然笑,“好像是。他那几个女人都是小脚玉足,好看得很。”

倪蔷酸道:“你对别人女朋友的脚倒是了解得很清楚。”

绛仍然噙着笑意盯着她,不说话。

倪蔷被他定了一会儿,心道,算了,成年男人,好色本性,她要是连这都在乎更,那不得酸死了?

她顿了顿,说:“莫晚也是因为脚好看?”

绛仍然抽掉已经快要燃到尾的烟,捻灭在烟灰缸中,才道:“好看。但不光脚好看。”

伍岑在遇到莫晚之前,有个谈了很多年的女朋友。

那是他的大学同窗,两人门当户对,姑娘长得眉清目秀,十足的乖乖女,最擅长的就是对伍岑唯命是从,这要是搁别的男人身边,一时半会儿大概觉得好,久了,定会觉得腻。但那对伍岑很受用——他就喜欢对他唯命是从的女人。

除了莫晚。

女朋友和伍岑在一起七年,从二十岁熬到二十七岁,突然有一天,想结婚了。

晚上伍岑抱着温香软玉,浓情蜜意之下,女朋友对他说:“阿岑,我们结婚吧?”

伍岑愣了一下,吓得提裤子就跑——

伍岑和莫晚相识在同窗的生日会那天,同窗包下一间包房,对酒当歌,夜夜笙箫,只是伍岑那女朋友也在,彼时绛仍然和邓福星就在隔壁,几人打算等伍岑参加完生日会,一道去喝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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