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夺之者何?加赋税是也。”
所以张四维在密疏中认为,要重视商业,征收赋税自然是必然的,但是对于工商的赋税要有节制,既要保证朝廷的用度,也要使得工商业能够发展,所以张四维在密疏中说道:“商之本在农,农事兴则百物蕃,而利源可竣也;商之源在矿,矿务开则五金胚,而财用可丰也;商之体在工,工艺盛则万货殷闻,而转运流通可周行四海也。”
张四维是支持征收商税的,但是张四维同时认为要加以节制,同时朝廷对于商人也不能歧视,商人毕竟对国家贡献了大量的赋税,这点是值得赞扬的,朱载坖对于张四维的这个看法是同意的,次辅申时行也是认为征收商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只不过朝廷要制定合理的条例,同时也要保障商人的权力。
不过申时行则是提出商不重征,认为朝廷应当节制对于商税的征收,以保护商业的发展,还有就是商税的征缴办法,对于这些货物征税的办法,主要是两个,有按物抽税者,有估价抽税者。按物抽税,其税则一经厘定,不得与物价相低昂,故难操其轻重之权。而化价抽税,致有关胥与商贾争辩,互不相服,及请中估,而货物己形塞滞。所以朝廷在制定商税的征收办法的时候,要考虑这个问题。
对于两位辅臣的看法,朱载坖也表示了认同,朱载坖不是要横征暴敛,而是要制定合理的工商税征收体系,而朱载坖下一个问的就是吏部尚书王国光,他是大明现在公认的善于理财的臣子,王国光说道:“陛下,臣以为赋在有余。国之所取,必以养民为先,取民之所余,方可恤民而昌国。国中富民少而食力者多,必其一岁之入,有以资口体、供事畜而有余,而后有应国课。使劳力者之所得,果然仅足以赡生,则虽桑、孔之也计,秦、隋之刑威,适足启乱而已矣。”
王国光的看法很简单,就是要明确赋税征收的对象,对于大明现在来说,工商税征收的对象主要是针对豪商和工场主,他们拥有丰富的资产,获取了巨额的利润,自然是朝廷征收工商税的对象,而不是针对普通的百姓,这点是必须要清楚的,朱载坖也认为应当如此。
同时王国光还提出税无厚薄惟其宜,对于工商税的征收和税率的确定,要以实际情况确定,王国光说道:“陛下,就令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