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记忆。
多熟悉的名字。我又看过,我又听过。
老头子。
粉雄联盟的创始人,老头子。
他和阿信联系的时候,自称生命的所有人,现在要行使他的权力,毁灭那些不应该存在的存在。
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嚣张。
阿信要执行的下一个任务,不出所料,是在芝加哥,不出所料,是我在报纸上看到过的那个黑帮倒霉蛋。
根据他招供的情报,我们在卢普区的一幢摩天大厦前站住了脚,据阿信说,那时候距离他应该完成任务的时间,已经过去一小时,看来尾款收不到了,这个不杀也罢。
我啪的一声给了阿信头上一记,问:“你要杀的那个就躲在这里?”
他都算有骨气了,居然抗议:“说了不虐待俘虏的,你犯规了啊。艾伦就在这里。”
艾伦,艾伦。多么人类的一个名字,我问:“他真的是人类和神演的混种后代?”
阿信点点头,发现四周有人开始对他的尖脑袋和豆豉眼发生兴趣,赶忙把那顶灰蓬蓬的帽子重新戴上,一面回:“是啊,普通的人类武器无法伤害他,他现在是整个芝加哥黑帮中的杀手之王了,身价很高啊。”
说得那么羡慕,要不你也去当?要过千万里奔波做散客生意。
他很有自知之明的摇摇头:“不行,我怕冷怕热,皮肤又不好,经常瘙痒,不适合做需要团队合作和长期的工作。”
我呸他一记:“你倒是有自知之明,散客生意好做点吗?”
阿信翻翻白眼:“不算坏咯,我通过电子邮件接受委托,拿到百分之五十定金之后才开始办事,善后不包。”
通过电子邮件?都算是现代化的一条虫了。
这家伙又抗议:“我不是一条虫,我是伟大的欧的分身”。
然后很老实地嘀咕了一声:“虽然是比较失败的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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