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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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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窗外的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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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是为了自保而已,不是为了风光。

我很难接受一个修仙小说天天打架,搞阴谋,搞权术,修行就应该修行,如果可以,井九就应该像上辈子那样躲在洞府里不出门,问题是那样就不叫小说了。

事实上最后我做的还是比较失败,还是经常弄点阴谋,搞些比较精彩的情节起伏,时刻不忘装腔作势一番……没办法,职业道德太强,读者阅读感优先已经成了习惯。

好在绝大多数情节我都是很喜欢的,比如神末峰吃火锅,云集镇吃火锅,景园吃火锅,天光峰踏云海,柳词化剑,井九一路寻物磨剑,我最喜欢的还是中州派问道大会,青天鉴里夺鼎,飞升后的情节我都写的很开心,尤其是后面望月星球的七二零栋楼的生活。因为那栋楼、那些雪与猫与鸟都是我有过的生活,我在那里喂过很多猫。

追求平淡,情节与人物性格便不浓烈,修道者漫长的生命也会让生死有另外的一层感受,以前和大家说过,情节随时间淡忘本就是我写大道之始就预见到并且期待的,整本书我都不奢求以后会被多少人记住。就像一首现代诗,你看的时候会有感觉,但很少会有人能够记住这首诗到底说了些什么。

在朝天大陆的那些卷,卷首词用的都是古诗词,飞升到星河联盟后用的都是现代诗,当然是故意做的,我非常喜欢那些卷首词——海棠同学在这方面付出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结合上一段说的,我的真实想法就是想把大道写成一首诗。

是哪首诗呢?就是书里用过的那段话。史铁生《我与地坛》最后的那段话这几年一直在抚慰我,我觉得那就是一首好的不能再好的诗,请允许我再次抄录于此: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

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

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当然,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吗?”

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

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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