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迸喷。廖非同喉头咕咕格格的,每说一句话,就涌出一口血;话说不清,血流不止。“我知道你要问什么。”纳兰道:“我们今天既然中伏,阉党一定早已安排了卧底,这卧底想必就在我们之间。我练的是‘三心两意’的剑法,大可分心,所以你一发动,我就出手。”他的目光里清澈里带着许多忧伤,但语音却很绝情。“对出卖他人以获求名利富贵的人,我下手向不容情。”“太好了,太好了,”只听一个人拍着掌喝彩道:“你跟我这点看法是一样的。”纳兰不是个好杀的人。——他是因为何家渣双腿被废而给激起锐烈的杀志。——既然何家渣道此下场,其他友好如梁善良等的遭遇也可想而知:——不管这次自己等人的行动是成是败、是生是死,却怎么能拿这些无辜、善良、不相干的人来牺牲、残害!?——如果要成为一个英雄必须要拿许多庸才的尸体来垫高自己,纳兰宁可不要当英雄!当英雄干啥?多辛苦啊!当个游浪的人,这里去那里去,四海为家不是家,天涯流浪无风浪,成为江湖上一个找不到的人,多好,多自在!可是,何家渣废腿,激起他的杀势。他一出手,就杀了廖非同。他要藉势杀下去————杀此大敌!这人一出现,就在高处。他在庙顶。庙顶残破不堪。他就坐在瓦上。膝间横供着一把刀。(这人居然敢处身在徐大化的头上!)纳兰一见到他,忽然之间,有一种感觉:那是一种经历过的感觉(大家都会有过这种经验的)。他见过这个人(事实上他没见过)。他知道这个人(其实他还不知道)。他跟这个人有一种熟稔的感觉(他们之间根本不熟悉)。他知道待会儿他们会做什么。他们会决战。他们会厮拼。纳兰甚至能描绘出那种惨烈、那种苦斗、还有那一招一式来。那种情景完全历历在目,可以想见。这是他天生的敌人。他们天生下来就是对敌的敌对。纳兰只不知道结果是谁赢谁输、谁生谁死。但毫无疑问的,这一战将非常惨烈,而且也当然/必定十分凶险。他的对手无疑也感觉到这些。纳兰深呼吸。他自发梢至脚趾都在放松。然后他哼起歌来。他的歌声很好听,带着些微的欢悦,些许的愁伤。就像初恋的人:初恋的人都是爱受伤的。然后他听到对方解释:“我一向不喜欢跟俗人平起平坐。我平生只对两种人尊重:一是朋友,一是敌人。其他的人,我都喜欢居高临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