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开始,按国际惯例,由卖方首先报价。报价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它有很深的学问,甚至是一门艺术:报价过低会使对方占了便宜而自身无利可图,报价过高又会吓跑对方。
日方非常精通报价,首次报价1000万日元,比国际行情高出许多。日方这样报价,如果犹太人对国际行情不太了解的话,就会以此高价作为谈判基础;如果犹太人了解国际行情,不接受这个价格,他们也有言可辩,有台阶可下,因为日方过去曾卖过如此高价,有历史依据。
犹太人对国际行情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知道日方在放试探性的气球,果断地拒绝了日方的报价;日方采取迂回策略,不再谈报价,转而介绍产品性能的优越性,用这种手法支持自己的报价。
犹太人不动声色,旁敲侧击地提出问题:贵国有几家公司生产这种产品?贵国产品优于国国的依据是什么?用提问来点破对方,说明犹太人对产品的生产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日本国内有几家公司生产,其他国家的厂商也有同类产品,犹太人有足够的选择空间。
日方主谈人充分领会了犹太人提问的含义,故意问他的助手:“我们公司的报价是什么时候定的?”
这位助手也是一个谈判老手,于是毫不犹豫地回答:“是以前定的。”
“过了这么长时间,不知道价格变了没有,我们得回去问一下总经理。”主谈人笑着说。
犹太人也知道此轮谈判不会有结果,宣布休会,给对方以让步的余地。
最后,日方认为犹太人是有备无患,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早日把生意做成,只得作出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