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好了,我也知道我配不上人家,不说这些,我还是喜欢听彩衣姑娘唱曲,晚些时候,我再教你一首新的曲子……”
彩衣姑娘的声音真的触及灵魂,唱功加上异术能力,音乐的魅力,在她的声音中,可以得到最完美的诠释。
所以,古来拥有音之异术的人,不管男女,最终大都成为了一代名伶。
以彩衣的实力,将来也会有这么一天。
林秀觉得,他得趁早和她打好关系,否则,等到她彻底红了之后,再想听她唱曲,可就没有现在这么容易了。
而她的声音,又是治愈林秀内心的唯一良方。
说实话,林秀对她已经动了私心,甚至想将她留在身边,这样,就能随时随地听到她这无比动听的声音。
而且,这么好听的声音,只是用来听曲,未免太过可惜。
以这样的声音交流探讨人生,这谁顶得住啊……
要不,干脆泡了她?
林秀抬头看了一眼正投入唱曲的彩衣,心中的这个念头更加强烈。
她美丽大方,温柔知性,正是林秀喜欢的御姐类型,虽然没有秦婉儿那种由内而外散发的致命魅力,但她的天籁之音,却是一个很大的加分项……
林秀看的出来,彩衣对他是有些好感的,这是一个海王的直觉。
只要他愿意,可以在一个月内,将这一丝好感变成喜欢,甚至是爱。
这还是因为林秀打算采取循序渐进,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倘若用激进一些的手段,让对他已经有一些好感的彩衣彻底沦陷,只要三五天。
问题在于,攻陷彩衣不难,说服灵音不打断他的腿,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至少,也要等和赵家的婚约解除之后。
在这之前,还是和她保持纯洁的友谊好一些。
离开梨花苑时,林秀本打算付钱,但彩衣却坚持不收,她看着林秀,目光坚定的说道:“彩衣虽是戏子,却也知道异术的修行之法极为珍贵,公子治病之恩彩衣还未报答,又承蒙公子赠书,不过是为公子唱了几首曲子而已,倘若也要收取酬劳,岂不是成了忘恩负义之人?”
林秀一向不喜欢占人便宜,上次包子铺老板送了他一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