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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生命抗性,血族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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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了。

但要他独自一人做到,显然并不现实。

如果再被三只以上的变异返魂尸围住,可就不一定能有刚才面包店那样的地利和运气了。

何况,他还得防备被血祖盯上。

“所以,必须从剧情人物那里得到帮助!”

“剧情中男主只是一个普通的医学博士,也就比普通人强壮了那么一点而已,倒是活了将近七八十岁的亚罕拉伯战斗力不俗,而且知道不少古代的秘密。”

“还有昆兰,剧情中武力值第一,一直追杀血祖,如果有他帮忙,升级肯定是水到渠成……”

陈勾陷入沉思,他在想怎么才能获取亚罕拉伯和昆兰的信任。

说起这两个人,就不得不谈到血族的起源了。

5000年前,死海边有两个罪恶滔天的城市索多玛和蛾摩拉,上帝派出三大天使:阿兹瑞尔,加百列,米迦勒前往将之毁灭。

在罪恶之城中,阿兹瑞尔被人类的罪恶和情感所引诱,堕落了,在完成任务后,它攻击米迦勒,喝下了天使的银血,妄图取代上帝,在地上称王。

但随即被赶来的其他天使以光箭钉死在大地上,并被撕开成7块分散在各方。这些残块被大地掩埋,后来生出一些虫子,这就是血族的七大始祖。

其中阿兹瑞尔的头部是它最罪恶的部分,在海水中漂流了很久,最后才生出第7始祖。

也就是现在为祸纽约的血祖。

正是由于这个起源,所以阳光与白银是血族的克星。

血族七大始祖中,前面六个虽也曾在大地掀起灾祸,但最终都蛰伏隐藏起来,不为世人所知。

只有第七始祖比其他6大始祖更年轻,也具有更大的野心——想要统治整个世界,将大地变成血族的乐园。

血祖的本体是一条红色的血虫,非常弱小,但它拥有记忆,可以选择宿主寄生。

所有被他寄生的人都会力量大增。

而且他可以像更衣一样不断更换寄生的躯壳。

亚罕拉伯是二战时期曾被关押在纳粹的犹太集中营,那时他就见过血祖,并与之战斗。

他的妻子为血祖所杀,而他也曾将血祖族封印,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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