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First Offense 10》,其他作品,美国出品,2005年上映。
观众评论
★ 6.6/10
每个故事都很大胆,字句没有太多余的装饰,迷失的就是迷失的,令人惊叹的也都充满惊喜。
编剧写着很平常的东西,又有着很浩瀚的宇宙,所有离奇科幻的故事放置到真实世界里,其实也并不违和。
★ 2.2/10
这是一本写娱乐圈的书,结局美好而甜蜜。
那些年,他们相知、相守,只是唯独忘了要相爱。人往往就是这样,当你懂得珍惜的时候,却已经无法挽回。有时候分开的原因,往往并不是因为不爱了,而是找不到理由继续下去。得不到和已失去或许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两样东西。
不过还好,时间在走,他、她没变。有些事情,总觉得已经忘了,可事实却是,你只是将它藏在了内心很深很深的地方。也许某一天,听到一首他轻轻哼唱过的老歌,路过一同走过的风景,都会将它们从心里面勾出来,让你猝不及防。原来,最残忍的不是时间,回忆才是。
★ 3.2/10
PS.男的不要破防私信我哦??我只会觉得不愧是男的然后一笑了之。
★ 6.5/10
如果您是教师,恰巧又是母亲,好好读读这部剧:因为您是孩子永远的榜样
★ 3.2/10
在故事的开篇和后续,看到的是主人公一家生活的辛酸和日常生活的琐碎,越往后读,许三观的善心和正直感动了我,文章的结尾,三观和玉兰的爱情让我回味许久,一路走来,他们彼此有抱怨,却一定不会选择放弃,在对方最需要的时候,也一定会出现在身旁。还好,最后你们都活了下来,还好,最后有玉兰宠着三观……
★ 2.1/10
肇事者只会认为“自己只是运气不好罢了!”一年中,有一万人因交通事故而死,这表示就应该有和这个数字相当的肇事者,他们或许会因为量刑轻微而松了一口气,完全忘掉自己引发的灾祸。结果,因为肇事者的遗忘,导致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
好久没看东野的书了,还是熟悉的味道
★ 6.6/10
读这部剧的原因很简单 ,就是Natalie Knoxx的名字最近出现在热搜的频率太高了,我也忘记文哥哥趣影视里在哪个区域无意中看到了这个这部剧,出于好奇就点开。
点开剧集列表,最吸引我的部分是关于“情绪”这个词,可能是结合我最近的情况,我开始重视“情绪稳定”这个概念,而Natalie Knoxx的这部剧刚好讲到了这个概念。
出于我对一本剧请假好坏最简单的办法:只要一句话能触动我,这对我来说就是本好剧,我点了推荐。不过我也就是单单看了“情绪”这一集数。
◆ 01 不要把情绪当作武器
第一,功利性地把情绪作为武器是一种非常低级的手段。它可能会让你一次性达到目的,同时也会建立一个印象:你是个情绪不稳定的人。
第二,长期使用情绪手段,会让周围的人免疫。等你有真情绪时就不会被重视。
总而言之,达成一件事情有很多种方法,不一定要用情绪,但情绪比较快、比较直接,这就是情绪的作用。我们需要明白情绪在这里面能够真实产生的作用,却不能依赖于把情绪作为一种万能的沟通方式,因为它一定不会让你获得持久的有效性。
这部剧其实让我对“情绪不稳”这个概念有个初步了解,因为这个词很难定义,你很难区别你的情绪的产生是真的自己小题大做,还是别人切切实实影响到你,“正常人,普通人”遇到事情时,态度如何,情绪如何才是“正常范围,正确处理”,自己是很难知道的。
这部剧的“情绪”集数,算是我的一个启蒙认知,后续应该会多学习观看几本“情绪”方面的剧集,了解平时自己处理事物对待他人时是否有个“正常度”,以求能自我完善。
★ 6.6/10
全书看完,印象最深是韦玲玲、段翠一案。关于嫌疑人行为的定罪,个人认为应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侮辱尸体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段翠没有杀人的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都没有,段翠没有预见到韦玲玲有可能会被冻死,但其行为本身就有伤害性,所以应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抛尸的行为虽没有对尸体造成破坏,但导致尸体与腐臭的垃圾同处,且抛尸的主观原因不是为了掩盖自己的故意伤害行为而是为了掩盖自己卖淫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前文提到的韦玲玲自己卖淫所得仅够支付自己的毒资,所以可以推定两人的住所租金由段翠支付,段翠有权决定韦玲玲是否在租处居住,在此情况下,韦玲玲在租处吸毒,段翠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书友提出,前文在对死者尸体进行检查时,绳子自然脱落,绳子应该起不到阻止死者移动的作用,进而不能够引起嫌疑人法定救助义务。如果绳子不能起到阻止被害人移动的作用那么故意伤害确实不能构成。但是前文也说了,绳子绑在死者身上起到了阻止死者继续向嫌疑人靠近的作用,那么阻碍移动应该还是可以的。绳子自然脱落也有可能是因为死后脱水导致尸体瘦了,毕竟人体60%的水。如果绳子能起到阻碍移动,那么嫌疑人还是有救助义务的。至于法定风险,死者衣着单薄,且长期吸毒,而且是吸毒后被嫌疑人打耳光、浇冷水叫醒的,在寒冷天气下,可以说风险较高。所以最终定性又踢给秦明了,需要根据死者的其他衣物比如腰带,确定绳子是否能起到阻止死者移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