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秋末冬初的中国南方小镇,留守少女林森(16岁)正在准备高考,远赴广东打工多年的妈妈一心要她考警察大学。林森却在班里每天被同学霸凌,在家亦常被三个表弟捉弄,十分烦躁,邻近高中女生梅子是她惟一的疏解对象。
观众评论
★ 2.1/10
好家伙,43章,几乎每一章都在喝酒,果然是笨鸟HE FOOLISH BIRD。
刚开始读,不适应,酒醉后的文字,“胡言乱语”,光怪陆离,支离破碎。编剧假借醉酒后的状态“吐真言”,其实通篇都在写一个文人的落魄,穷途末路,借此反映抨击早期香港社会的某些现象,影视因商品化与庸俗化的倾向而丧失特质特性的事实。
刘老先生这部笨鸟HE FOOLISH BIRD,某些文字散发出来的狂野跟直爽,让我想起了高二在旧书摊看的一本叫《笨鸟HE FOOLISH BIRD》,好像是一帮王小波的忠实读者模仿小波风格写的剧集,很那个也很粗野,同时还具备洒脱的想象力,看的还挺过瘾的。
★ 4.3/10
我看很多评论写男女主感情线莫名其妙,我觉得不是。从开始谢泽就被皇帝和太子派去监视女主,所以在这过程中他已经慢慢了解,甚至可以说懂她了,所以在女主感冒没有告诉任何人的情况下,宫里问起时,他跟皇帝说应当是她自己没有告诉任何人。后来女主偶遇他,听他吹笛子,也能听懂他曲子里的悲伤。所以他们是同一类人。女主为饵,被所谓的想要复辟前朝的人抓走,宫里的意思是可救可不救,但谢泽还是跳入窗内救起她,后面不是写了连小厮都惊讶他家主子会突然跳入窗内。而且救起后先把女主安全送给周将军,再返回去杀敌。途中,男主还亲自为她涂药,又给她吃自己的饭食,并且让她睡在自己的附近,甚至允许女主穿自己的丝绸裤子(有个小细节,小厮不敢让女主穿自己的裤子,哈哈,说明小厮也觉察到了),虽然全程都冷冷的。而且女主也知道是男主给了自己一线生机,女主的性格真的很坚韧,脱臼也一声不吭,骑马骑得血肉模糊,也一直坚持,想要活下去的信念很强,这些都很触动男主,毕竟男主从前也是艰难存活。
我觉得本剧编剧功力真的可以,描写那些女主的吃喝玩乐,真的是跃然纸上,让人想要进去跟她一起,人物性格都很鲜明,很棒,继续看下去
★ 3.3/10
看剧和不断学习的好处是
你会发现自己多么无知和空白
也会有如饮甘霖的喜悦和雪中送炭的惊喜
也会发现在信息流中自己有了辨别和选择的能力
换做两年前的我,看到这部剧会觉得如饥似渴
适合脱离事务工作即将走向上一层次的HR读
言语亲切,似是职业导师循循引导
提供一些工作思路和方法
对于经验更多的人来说
实际工作中需要深思业务与hr管理工具的运用
★ 8.7/10
面对问题有三种解决方式,一种是不去管它,一种是找别人要答案,还有一种是自己给自己答案。
★ 2.2/10
作为科特勒先生在中国传承和推广的组织,这部剧很好的继承的营销经典理论《笨鸟HE FOOLISH BIRD》的精髓,还是结构大于内容的一本剧。
★ 1.1/10
明明是遇见你之后……
关于爱,自由,尊严,生死的永恒话题,很唯美的一部剧集。好看,电影拍的也超级好看。
★ 5.4/10
挺棒挺易读的一本剧,杭州去过很多次,第一次去还不到十岁,惊讶于西湖美景,当时觉得西湖醋鱼好好吃,还有好吃的包子,让我这个北方孩子很惊讶。如果你也有如下问题,可以读一读:
1,为何杭州这么出名?
2,为何杭州游,感觉杭州不那么有文化?
3,为何杭州人不那么care当官的?
4,为什么杭州经济能如此发达?
当然我还是贯穿于杭州城的古代近代人物更感兴趣!就像编剧说的,我们被所生活的城市改变,同时,我们也是这个城市的主人!
★ 6.5/10
本来以为是本可读可不读的书,没想到读完后感悟会这么深。第一次认为整理情绪不是为了和取得很好的人际关系,而是为了可以更幸的度过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