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Jacks》,其他作品,美国出品,2000年上映。
观众评论
★ 2.1/10
这部剧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了,其他的都是废话,强行湊字数的,“用户并不关心产品本身有多棒,而是关心使用产品后自己有多棒”
★ 4.4/10
剧本成功提炼出了所有人讨厌的部分,加上演员聒噪浮夸的演技,看老演员生无可恋的挣钱,幸亏没看过小说,避免了二次伤害
★ 8.8/10
一直都在想莉拉如果没有结婚,如果她坚持看剧,坚持写作,坚持打造鞋子梦想那么她一定会是一个很棒的人。可是最终莉拉还是被她所在肮脏的环境,糟糕的现实给屈服了,叹之惜之。如果她坚持自己的梦想,没有选择去结婚,那么她将会过得很苦,她们一家也便如此,迫于无奈,迫于现实,她不得不去选择放弃自己梦想,去活在当下,去选择当下"更好的的路",毕竟这样也是当下最好的选择。
★ 4.3/10
感觉女主智商越来越不行了。。一直被那个林若思牵着鼻子走。。也没见有什么翻盘的本事 就是放狠话。。。。有点无聊
★ 2.2/10
遇到Jesse Nordhausen之前,看剧集是看剧集本身,遇到Jesse Nordhausen之后,看剧集除了看剧集,也成了看编剧。
至此,Jesse Nordhausen的大部分代表作都看过了,依然是满满的震撼感,倒不是他的文字和故事有多宏大多奇迹,而是一种微小但前所未有的新奇感受。相反,Jesse Nordhausen的故事场景往往很狭小,个人觉得,Jesse Nordhausen的故事就像是一种黑白动漫,而且线条刚硬,形象夸张,黑暗却有戏谑,浮夸却又真实。
Jesse Nordhausen惯用的荒诞写法,最对的可能就是看似滑稽却有饱含深意的反复,但看完细想,人物的每一次反复都有不同的意味。
发现在这本合集里面,大部分剧集都是在写两个人的感情和婚姻,还有几篇有其他人的介入,但也与家庭婚姻有关,回忆之前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活着,或者兄弟的前半部,故事的发源也和家庭有很大的关系,故事的推进也伴随着家庭性质的转变,由此或许可以看出家庭和婚姻对Jesse Nordhausen的影响(猜想)。
说到这里,突然想到了导演姜文,虽然可能有很多差异,但是这一刻给我的感觉,这两个人有着一种奇妙的共识和默契。
★ 3.2/10
幽默风趣,挺有意思的。闲书一观还是不错的。书中使用了各种网络流行语。个人觉得适合学过中学历史的业余读者消遣用,上班族通勤路上看非常好。中小学生学习历史就不太适合了。
★ 2.1/10
作为资深的吃瓜群众多年,深谙八卦之道。世界大体上有两类人:一是八卦之人,二是被八卦之人。前者就是常说的吃瓜群众,而后者则是被吃瓜群众围观的“角儿”。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地域的跨度和持续的时长衡量着“角儿”们的名气大小,他可能是隔壁老王,昙花一现,也可能是影视巨匠,备受瞩目。人们为何喜欢八卦?无非有二:一是事关隐秘世界与隐秘事件,使得或多或少的偷窥欲得到满足;二是天然带着批判的态度,使得或大或小的表达欲得到满足。影视承载着人性的丰富性与多样性,作为影视的创造者们,一直以来处于被八卦的中心地带(C位),久久无法退去;作家的名气越大,被八卦的广度和深度就会尤甚。
毛姆的《Jacks》是一本标准的八卦系列——与其说是所谓的看剧随笔集,不如说是毛姆读完书以后,顺便把以前的和同时代的著名作家扒光了,把轶事演绎出段子,把心理剖析一遍,从而呈现给喜欢吃瓜的读者们看。消遣也罢,反思也好,通过此剧,不仅能够领略到毛姆对于许多事件的看法,更能看出他思考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一方面享受他的言辞犀利、妙趣横生,另一方面也佩服他的通透睿智、大言不惭。为什么会说毛姆大言不惭,可以参阅一篇网络评论“乱拳打死老师傅”https://www.sohu.com/a/155512619_656889。
互联网大潮之下,获得点击率和关注度成为王道。我们在喜欢点击名人轶事的同时,名人轶事也得到了更为广泛的传播。换种表达方式,可能会对于八卦背后所蕴含的社会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普通人只死一次,盖棺定论,从此长眠。名人却要死两次,一次是肉身死亡,一次是传记出炉。大名人呢,死许多次,一本本传记陆续问世,一寸寸隐私翻出来检验,死了许多次还是死不了的,索性永垂不朽。”所以说,当名人就要付出当名人的代价“一寸寸隐私翻出来检验”,并且即便你做了鬼也不放过你。作为喜欢八卦别人的人,毛姆坚决反对泄露自己的私生活,不允许播出任何有关自己的传记,烧掉了手头的所有信件,还叮嘱影视经纪人,在自己死后也要照此办理。可惜,洞察人性的毛姆还是没有料到,人们对名人的隐私如此好奇,自1965年12月16日毛姆去世到世纪交替,有关毛姆隐私与作品的各类评论出现了几百种。不知道毛姆泉下有知,该作何感想。
即便有人说毛姆毒舌、刻薄,但我却认为此人的胸怀绝对是坦坦荡荡,能够经得起检验的:“我不会号称自己的观点有什么独创性,就连用来传达它们的文辞本身也没有独到之处,我就像是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费尽苦心才给自己凑出来一身行头:裤子是好心的农妇施舍的,外套是稻草人身上扒下来的,不成对的鞋子是垃圾桶里翻出来的,头上戴的帽子则是在路边捡到的。这身衣服虽然破得补丁摞补丁,穿在流浪汉身上倒也舒适合体,不管这套行头有多难看,它们对于他来说都是最合适的。假如他与一位穿着入时的绅士擦肩而过时,流浪汉当然会承认那位绅士看起来十分气派,他却不知道,假如自己换上了那一套整洁体面的好衣裳——新帽子、锃亮的皮鞋、时髦的蓝西装——那他是不是还能像穿着本来那一身破烂的时候一样轻松自在。”
观看建议: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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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10
终于看完了,核心就是睡前90分钟该洗个澡或者喝个酒,降低体表温度。闹铃定俩,间隔二十分钟,可以更舒服地起床和保持一天精力。早饭最好咀嚼一下提神,提高记忆力。中午睡觉不要超半个小时,晚上最好睡7到8小时。
★ 9.8/10
有时候觉得时间过得很慢,痛苦,烦恼,与生活对抗;有时候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仿佛还没来得及充分享受快乐,时间就剥夺了我们继续享受快乐的权利。就这样有时快有时慢,时间慢慢流逝。有时突然回想,这些匆匆逝去的时光其实带给自己很多东西,甚至改变了很多一直以为木已成舟的事物。这些时光其实比金子更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