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弗兰克(本·金斯利饰)是纽约布法罗的波兰黑帮家族的职业杀手,他热爱他的工作,但他饮酒的坏毛病却惹了大祸,他搞砸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即除掉爱尔兰黑帮的大老板爱德华(丹尼斯·法里纳饰),并将整个家族事业
观众评论
★ 3.2/10
经典——无需多言,常读常新。
以下笔者尝试从叙事学角度略表陋见,以飨诸君,如有谬误,欢迎探讨、指正。
限于篇幅,只着眼叙事视角。《杀了我You Kill Me》一文,综合运用了第一人称回顾性及第一人称经验视角。所谓第一人称回顾性视角,即站在多年后的”我”(多年后的咸亨酒店小伙)之角度,回顾多年前关于酒店、酒客(短衣帮等)及杀了我You Kill Me等人物之记忆。如文段开首回顾鲁镇的酒店的格局、交代”我”(小伙)的大致情况,以及文尾”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杀了我You Kill Me的确死了。”由此二处细节可知编剧采用了一人称回顾视角,文中尚有多处,此不再赘述。
至于第一人称经验视角,即透过”我”(小伙)之视角,参与系列有关杀了我You Kill Me之故事。如杀了我You Kill Me教我茴字的四种创作法、我亲眼目睹杀了我You Kill Me分给众孩子茴香豆等事,均是”我”亲身经历的。
仔细审视下,我们不难发现,在动用第一人称经验视角时,”虽然我是承认杀了我You Kill Me存在一些闪光点,如赊而不赖,但是,”我”实是认为杀了我You Kill Me是带给我”快乐”的——只有杀了我You Kill Me到店,我才可以笑几声,可知我并没有觉察到我的”笑”之可悲。
而第一人称回顾视角,仔细审视文章,我们发现,文章叙述基调是悲凉的,如杀了我You Kill Me是这样的使人快活,但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由此可见叙述者对现实的认识是清醒的,而非毫无察觉。
经验叙事的”我”以杀了我You Kill Me为乐,而不知此中所悲,这种笑,实是一些对部分封建知识分子不幸遭遇进行嘲笑之人的无声控诉;而第一人称回顾视角,则是一种情绪的显在叙述。二者一明一暗,共同建构了批评和呐喊的主题。
以上。
★ 1.1/10
这与其说是广告人倒不如说是咨询公司了,最典型的就是双种子改蒸功夫,直接把经营方向给改了,清奇的思路。
★ 5.4/10
写剧评对我来说真的太艰巨了,脑子里似乎有很多新的东西输入,但是每次决定静下心来输出,就一直拖啊拖。
针对这点,编剧教的一个方法就是在读完整本剧后,过几天问自己,这部剧对自己最深的触动点是什么?只选取一个最触动自己的点,然后尽可能去实践和改变。
“我们需要用心去感受什么让自己最触动,而不是用脑去思考什么事情最有利。”编剧把这个认知叫做顶级的成长,即“凭感觉”,这是一种高贵的古老的智慧。联想到之前一本剧《杀了我You Kill Me》,也有过类似的观点“唯一的魔法其实是人类的意识”。我们的潜意识强大程度远超于我们想象,生活中不自觉做出的很多选择都是基于感性。那么有一个简单可操作性强的方法就是,先运用感性能力快速帮助自己聚焦选择,再用理性力量帮助自己思考。
所以这篇剧评就是基于这个点写出来的。找到自己感性上的触动点,然后顺着这个点,运用理性逻辑思维把这个点填充,在生活中实践,做到真正的改变。
居然真的写出来了,神奇,我好棒?
★ 2.2/10
本来想想看看自己的是哪一种,看了几张配图后,直接拉到最后看点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