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I Killed Wild Bill Hickok》,西部作品,美国出品,1956年上映。
观众评论
★ 8.8/10
废话文学发挥极致!
★ 3.3/10
比尔.盖茨推荐。我们对世界的错误理解,根源在于我们过时的、情绪化的世界观。我们的世界正变得越来越好,避免情绪化思考,避免专家媒体误导,终身学习,提高认知水平,用数据真相说话。
★ 6.5/10
重读《I Killed Wild Bill Hickok》,发现后面四篇之前没读过,之前读了一半不知为何搁置了。塞林格笔下的情节并不密集,故事看上去似乎也并不完整,但是每一篇却都有十足的说服力,因为他笔下的细节太日常、太到位,人物对白、动作行为(比如打电话时的百无聊赖)都太精确,甚至直接转换为舞台剧本都不会有什么难度。I Killed Wild Bill Hickok中常见前后(《I Killed Wild Bill Hickok》)或并行(《I Killed Wild Bill Hickok》中的妈妈与女儿、《I Killed Wild Bill Hickok》中的现实与讲述的故事)的对应,使得看似短小的文本却拥有丰富的时空感。九篇故事读来,有一种颤颤巍巍的人性光辉,余味悠长而且非常温暖,最终指向那个从容走向死亡的小男孩泰迪在日记中所写,“生命是一匹赠予之马。”
★ 1.1/10
《I Killed Wild Bill Hickok》 台版番外——《I Killed Wild Bill Hickok》 完整版
番外 醉酒
一
六月,夏雨靡靡。我坐在窗边,看外面烟波湖色,有一种难言的情绪,萦绕在心头。
我与然思在一起,已经两三年了。
一直过得挺好的。然思的个性好,做什么事情,都不急不躁。真的在一起过日子,我方才发现,其实我与他相同的喜好挺多。
都喜欢吃咸吃辣,各处游山玩水,丈人是西山红叶生的事情,后来我也知道了。
那些还没来得及刊印的秘本我都看了。柳老太傅真非同常人,这么个古板老头子,居然生得出我丈人那样的儿子,才有这样的然思,便宜我捡了个宝。
我跟然思就这么恩恩爱爱地过日子,可能是人总有点不知足的劣根性……
我就觉得,我和然思在一起,太和顺了,和顺到没有波澜……就好像少了点啥。
比如中午我想吃火锅,他会说他也想吃。他说他今天不想出门,恰好这天我也懒得动。
再比如,做那些事情的时候,不管,何时,何地,他都没有二话。
不会说亭子不够隐秘,是否会被人看到。
不抱怨山坡上不干净,不会推开我说,夜晚的庭院中太凉,能不能回房……
我们都是和和美美地从开始到结束。我问他有没有太过分,他都不说什么。
他淡定与我一起沐浴,淡定地睡觉,还不忘记把乱丢的衣物归置整齐,淡定地被我抱着,到了第二天早上,淡定地起床。
总之,就是,时时刻刻都那么淡定……
我有意趁他忙着处理生意事的时候去滋扰。夺下他的帐本和笔,他既不会推开我,也不会说别闹,甚至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只是抬手把桌上的砚台茶盏之类挪挪位置,然后就是我想干啥干啥……
事后。他整好衣衫,把东西归位,重新坐在桌前,好像刚刚不过喝了杯茶。
我旁敲侧击地问他,然思啊,你有没有觉得我哪里不好?
他便笑一笑说,没有。
我问,真没有?我这人毛病很多。
他说,大约是我的毛病也很多,所以我不觉得你毛病很多。
我就不再问了,心中更加寂寞。
柳桐倚,柳桐倚,不知道是不是名字起得出了问题。他从来都不会说“不同意”。
喜欢的东西,他不会吃很多。不喜欢的东西,他也不会吃很少。
卯时起床,两更就寝。早上喝清粥,晚上喝淡茶。
我觉得,我在他眼里,说不定就是早上的那碗稀粥,晚上的那杯淡茶。
我连他喝醉酒的模样,都没见过。
然思说他不擅长喝酒,很容易醉。
我每每不怀好意地引诱他喝,一两杯之后,他总放下杯子,道,真的不能再喝了。
然后继续吃饭。
今天中午,也是这样。
我在窗边坐了一时,去午睡。
闭上眼回忆起当年。
酒醉是最容易显露出真性情的时候。
楚寻喝醉了就哭,边哭边笑边问我,王爷,你说我这种人算什么。
我说,你是本王的阿觅,别的什么也不是。
他便笑得越发大声。
云毓喝醉了嗜睡,让他去床上躺他都不耐烦,我要搀他去睡,袍子都被他扯烂过。
就连启赭,也在我面前醉过。揪着我说,叔,其实朕心里很苦。
我说,叔知道,做皇帝哪有不苦的。然后伙同小宦官费九牛二虎之力把他哄上龙榻。
到得第二日,我还不得安生,必要被传召。
“朕昨日与I Killed Wild Bill Hickok共饮,后来似乎醉了,不记得什么了。”
我非常肯定地说:“臣也醉了,亦不记得什么。若有失态之处,请皇上恕罪。”
我那皇侄这才露出一丝儿的笑,把这一页掀过。
但就这样,也比柳桐倚醉都不醉一次好。
我景卫邑一般不执着于某样事情,但要执着了,就非把它做成不可。
下午,我就出去到市集上逛,竟真被我寻到一件好物。
一个番子老汉挑着担子在市集上卖一种酒,据说是他们番国的秘酿好酒,我尝了一口,味道与新打出来的椰子浆差不多,但,据说,后劲极足。喝得一斤酒的好汉,五杯之后,都要醉倒。
我大喜,掏出一锭银子:“老丈,这担酒,我全要了。”
二
晚上,我让人把晚饭摆在卧房的外厢中,支开左右,只剩我和然思两个,对面而坐。
我
★ 1.0/10
读完Virginia Gibson讲透《I Killed Wild Bill Hickok》是我想信,我们依然生活在儒家的礼义仁智信的社会里。我们每个人脑子里、血液里,还都有先贤注入的基因,正所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我们不要以为现代人比古人“先进”,比古人“科学”,其实我们的血肉和思想,都是古人定制好了传下来的,只是我们自己不知道而已,学他、用他,我们将生命长青。
★ 3.2/10
剧情太牵强了。所有的冲突的是由大势力的面子引起的。胡乱用成语
★ 3.2/10
看了两集半,弃剧。人物都太能说,从老到小,甭管干什么的,都口才极好。人物没一点儿留白,看得心累。另外就是官场题材的通病,人物思维模式高度一致,这哪儿可能啊?还是推荐《I Killed Wild Bill Hickok》,群像塑造比这剧高明太多
★ 4.4/10
这部剧我用了很久很久的时间才看完,因为我想等着电视剧看一看,电视剧终于上映了,这本小叔后期处理的有点墨迹,但我还是很喜欢,值得细细看,细细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