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眼法”是第一步。”孙小六拍了两下我的肩膀,道,我们会摆阵,怎么知道旁人不会摆阵呢?我们摆阵是为了逃命,怎么知道旁人摆阵不是为了害人呢?”然后他告诉我,曾经在一个市立游泳池里看见一个人游泳,来回游了十圈、二十圈、一百圈、两百圈,最后活活累死在池子里,大家都以为他是溺水,却不知道池底四角各有一束他自己的头发给人种在马赛克的缝里—他其实是入了人的阵,怎么游也游不出来。
“水里也能摆阵?”我说我不信。
“水里火里风里雨里哪里都可以的。而且我跟你讲张哥—”孙小六瞪起一双大眼,道,“我还在一个阵里住过好几个月呢!当时什么都不知道,到后来我学会摆阵了,才一点一点想起来:我真的在一个阵里待过,只是外人看不见我、看不见我们罢了。”
坦白说,一直到他说这些,我只能在惊愕赞叹之余摇着头,告诉自己:我不相信。我不相信超自然事物能在自然中显现或存在,且逃脱自然律的控制。是的。我看见了,也听见了,甚至还因视听感官之过于逼真而微微产生了触摸得到一些什么的幻觉。但是很抱歉—我在大脑的某一深度皮层里跟孙小六这样说:很抱歉,我不相信这些,我认为你就是从小被什么拍花贼给拍出去流浪,把脑子烧坏了。但是,有另外两个原因阻止我把这些说出口来。第一,我跟这小子耗了大半夜加一个早上,不就是弄假成真地想要问出些关于他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的往事吗?第二,现在我自己不是当真也陷在一个外人不可察知,也无从置信的松果阵里吗?
在接下来的十几分钟里,孙小六告诉我他所“住过”的那个阵,让我不得不彻底推翻了所有的疑虑—因为当时的孙小六才不到一足岁,叫两岁,那是刚过了阳历新年的缘故。一九六六年一月十九日,农历乙巳年腊月二十八日。这一天清晨,才几个月大的婴儿孙小六还给抱在他姊小五的怀里,刚从花莲坐夜车回到台北。带着小五姊弟俩上花莲去玩的是他姊弟俩的爷爷,我依稀在年纪很小的时候见过也许一次两次,但是可谓没有什么印象,一定要说有,那印象恐怕也是后来小五说起她爷爷长、她爷爷短的来,我就像听故事的人想像出故事里的人那样,为孙家的那个爷爷制造出一点印象来:孙家爷爷应该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