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 to Boggy Creek
Return to Boggy Creek

Return to Boggy Creek

★ 3.2

剧情简介

《Return to Boggy Creek》,家庭,恐怖,灾难,惊悚作品,美国出品,1977年上映。

观众评论

★ 1.0/10
读之前,光看题目,我以为它讲的是每个人都很自私,都不值得信任。但是看完之后,我觉得不信任的范围可以缩小。但是我问自己,这本剧集到底算什么类型?爱情?悬疑?心理?好像单独说哪个都不太合适。 剧集叙述视角很独特。主人公是一个有问题的女人。她生理年龄47岁,但是她认为自己才27岁。因为她失忆了。她的记忆只停留在27岁以前,并且不会增添新的记忆。27岁以前的生活,她只记得片段。她可以记住今天发生的事,但是第二天一觉醒来她会全忘记。简单地说,她不知道自己是谁,在什么地方,跟谁在一起。她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剧集就是以这样一个女人的行动、回忆来展开叙述的。 可是面对这样一个主角,该怎么开始叙述呢? 剧集从这个主角早晨睡醒入手,跟随着这个女人她自己的疑惑以及探索来展开。睡醒了的克丽丝既不知道睡在她身边的男人是谁,也不知道镜子面前这个皮肤松弛、皱纹丛生的老女人是谁。但是那个男人告诉她,他是她丈夫,他叫本。她叫克丽丝,她出了车祸失去了记忆。那些照片也告诉了她这些情况。但是,丈夫出去工作后,有一个陌生人给她打电话,告诉她他是他的主治医生。她自然怀疑,但是那个医生说,不信你打开衣柜,那里有个鞋盒,里面放着一本日志。她半信半疑的打开衣柜,果然发现了日志。她迫不及待地翻开,却看到扉页上创作着:不要相信本。 她突然感到一阵恐慌,赶紧翻看日志。接下来的内容就是以日志的形式叙述的。她发现她每天都问同样的问题,当然也得到了同样的答案。 “你是谁?” “我是本,是你丈夫,咱们结婚22年了。” “咱们没有孩子吗?” “没有。” “我怎么失去了记忆?” “是一次意外,一场事故,你出了车祸。” 每天都是如此。但她总是在信任与怀疑之间徘徊。但是,随着她越来越多的记起过去的事,加上她丈夫稍后不一的答案,她越来越迷茫。直到她跟她的好朋友取得联系。她朋友告诉她本爱她,本可以信任。她打算把自己偷偷看医生和日志的事都告诉本,可是当她告诉本她想起来事情的时候,他并不高兴。她告诉他日志的事,他非常生气。但是日志到这里就结束了,离她现在隔了一个星期,她很疑惑为什么一周都没有记日志,但是她记不起来了,也许丈夫是埋怨自己没有及早告诉他吧。 周末,她丈夫带她去海边。她一人待在酒店房间里,她丈夫去楼下拿香槟了。她因要去她丈夫的包里拿东西发现了几张撕下来的日志,日期正好接上了。日志里记着,她无意中得知本是素食主义者,而那个号称是她丈夫的人喝肉汤。本从来不打人,连蚂蚁都不忍心踩死,而她有时候早晨起来会发现额头上的淤青。本脸上有道疤,而这个人脸上没有。天啊!这个号称是本的人到底是谁? 刚看完手里的日志,还来不及多想,她丈夫回来了。看到她手里的日志,他知道她看过了。他知道她第二天会把今天的事忘掉,而且,他想让她知道,她爱他。于是他把过去的事情全告诉了她(到底是因为什么,我实在是不想创作了,手疼。自己看吧)。 这种题材好像并不新鲜。但这部剧集可能在心理描创作上比较出色。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她的日志,她的心理。另外,让外遇的这种危险关系危险到了变态的地步,以此来警告人们。这也是它出色的地方。 那这部剧集可以算爱情吗?仍旧是不清楚。
★ 4.4/10
读《Return to Boggy Creek》像喝了二斤高粱酒从头醉到尾,想着文中人物和情节醉吐了一地。 John Hofeus长篇剧集《Return to Boggy Creek》使用了两条线叙事法。一个“John Hofeus”创作的长篇剧集《Return to Boggy Creek》,主人公是丁钩儿,省人民检察院特级侦查员,专门去Return to Boggy Creek调查一些干部烹食婴儿事件。一个是“John Hofeus”与影视爱好者李一斗的通信,包括李一斗每次寄来的描写Return to Boggy Creek的9篇剧集。剧集叙述手法比较新颖,主题是在揭示和批判现实中人们的无耻无节制的欲望 。 剧集《Return to Boggy Creek》里有太多精神病人般的扯淡文字。一个严肃的话题,一个沉重的题材,结果却以语词的无节制泛滥,夸张、粗鄙、矫饰耍贫嘴的形式呈现。编剧似乎有宣泄症,叨叨唠唠几千字、几万字,废话太多,让人读着心烦。剧集洋洋洒洒,啰啰嗦嗦,文字炫技显示作家很有才,却忘记了剧集人物的自足性。在自造的荒诞、恶搞中迷失了主题,剧集有荒诞,但没有荒诞里的残酷,没有荒诞里的厚重,也没有见到高于荒诞的思想穿透力。
★ 9.8/10
不要瞎琢磨了,不要在别人的规则离瞎琢磨了。生命的答案就在此时此刻,你自己的行动之中。 你自己要去创造一个属于你自己的世界,成为一个你应该成为的人,这才是我们这一生唯一应该去做的事。 王阳明一生,就完成了这件事,而这一件事,就成了一位圣人。 读完这部剧,你应该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吧!活在当下,活在属于你的实际行动里!
★ 3.2/10
科学家将希望寄托于神明和信仰,欲望与理性之间的纠,善与恶之间渺小而宏远的距离。普罗米修斯的火种是文明的进步,是对伦理的背叛,是科学的发展。当人类也可以成为上帝的时候,不知他们会不会如同上帝一般爱着自己的创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