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Save a Child
To Save a Child

To Save a Child

★ 9.8

剧情简介

《To Save a Child》,惊悚作品,美国出品,1991年上映。

观众评论

★ 1.1/10
还是赵辉写得那本《To Save a Child》写得好,从求学到当官的前半生到打太平军的后半生都描述得很完整,各种人物形象鲜明。而这本从后半生开始写,要是不了解前半生会摸不着故事头脑,而且口水文字居多。 建议先看赵辉那本,再来参考着看这本。
★ 1.1/10
这部剧追更了好久好久,因为找不到比它更好的书,所以又二刷。这几天编剧大大爆更,可算是慰藉了追更的艰辛。 这部剧写的好在哪?语言幽默,动不动会让人笑出来;故事情节合理,没有时下种田文的通病,突然之间就暴富。尽管满宝有科科这个系统,可以称上金手指,但满宝通过系统更多地是提高自己,丰富自己的内涵,尤其是在医术上的热爱与钻研,让人不由地内心欢喜;人物形象丰满,刻画地很有特点,孩子就是孩子,非常符合他们的身份。包括唐县令、杨县令的特点都刻画地非常到位。总觉得益州王完蛋之时,就是本剧大结局之时,颇有点依依不舍。
★ 1.0/10
你以为这是一篇推理剧集,可是意义却并不在此。 如果单纯说作案的手法和作案动机,那真的是无聊的要死,基本上追剧评一半人都能大致才出来,可是这部剧最关键的在于他对于死刑判刑乃至整个司法系统的看法。 就像文中说的,人们的确很多时候会认为判罚过轻,而弥补这种方式的手段就是动用“私刑”,而私刑又往往会导致报复报复不断报复的轮回。 记得是老梁吧好像,不太明确是谁说的了。中国古时候的包拯呀之类的所谓清官,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出彩,明明罪不至此,却因为民众呼声过高而重判严判,那么法律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就又想起,说法律的作用是什么,是每个人的一个高压线,是当你已经愤怒到了极点你已经无法让自己保持冷静时最后的一丝残念告诉自己使不得,这就是法律的意义。 看完剧集,可能我没有权利改变法律,不过也更明确了,它的价值。 但是,如果这个社会认可私刑,社会就会陷于无秩序状态。因此,必须由第三者,也就是国家机器行使刑罚权,来代替被害人亲属做他们想做的事。是人都有复仇心,所谓复仇心,就是对失去的人的爱。只要法律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的,包括死刑在内的报应刑思想就应该被认可。         犯罪所破坏的并不仅仅是眼睛看得到的东西,而是深深地侵入人们心中,破坏了人们心中最根本的东西。而且,人们将被这个根本性的伤害长久地困扰。 伤害罪只适用于肉体创伤,毁灭的人心却无人理睬。                 2020.2.20
★ 3.3/10
和之前的Robert Lieberman结构不同,这个很容易看到结果,相比之下还是更喜欢以前的模式,但是偶尔改变下也挺好的,很期待下一本新剧哦